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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照顾政策
发布时间: 2008-04-21 作 者:武永明 来 源:兰州晨报
 

    记者4月21日从2008年兰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与去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相比,今年的照顾政策增加了一条: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兰州市普通高中可降5分录取。去年实行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双优助学班考生除外)政策今年仍然不变。具体照顾政策有: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和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证明,降20分录取。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相关证明降10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凭户籍证明)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双优助学班考生除外)。

  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凭有关证明和证件降10分录取。

  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降10分录取。

  初中应届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的,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

  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的降10分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报考学校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集中报送兰州市教育局审核,并在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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